據日本厚生勞動省11月29日消息報道,明年5月29日起日本將實施食品藥殘標準的白名單制度。日本目前實行的藥殘檢測制度不限制含有規定檢測藥物之外的藥殘食品的流通,新制度實施后,即使沒有制定藥殘檢測標準,如果檢測食品中藥殘超過一定含量,該食品禁止流通。殘留藥物不僅是指農藥,也包括水產養殖過程中使用的飼料添加劑和動物用醫藥品。
上一條:日本長崎縣實施合格養殖業者認證制度 下一條:俄羅斯下月一日起禁止挪威所有的新鮮三文魚進口
主辦單位: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 承辦單位: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信息技術研究中心
京ICP備09074735-1號 京公安備110106060001號
網站保留所有權,未經許可不得復制,鏡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