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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加加強漁業捕撈管理嚴格規定網孔尺寸
2008-04-11 00:00:00 來源:
湯加廣播公司報道了一名湯加漁民因使用不合規定的捕撈工具而受到重罰的消息。按照該國法律規定,漁網網孔尺寸不得小于50毫米。而該漁民使用的漁網網孔則小于這個規定,所以被處罰500潘加并要求在一個月內交清,否則將面臨三個月的監禁。 湯加漁業局2007年已經處理了7宗非法捕撈的案子,其中有非法捕撈龍蝦和珊瑚的。龍蝦長到7.5厘米以上才允許捕撈,非法捕撈的將被處以每只400潘加的罰款。另外,在湯加采撈珊瑚雖不屬非法行為,但法律對其出口有限制。另外湯加海參已禁捕多年,目前尚未解禁。據悉,今年4月份將解除海參禁捕令。(作者:鐘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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