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參議員John McCain(亞利桑那州共和黨)和John Coburn(俄克拉荷馬州共和黨)提出一項議案,旨在廢止將美國本土及進口鯰魚的監管職責由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U.S. Foodand Drug Administration)轉移至美國農業部(U.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的規定。
作為《2008年農業法案》(2008 Farm Bill)的附屬條例,該規定賦予美國農業部在聯邦肉類檢驗法(Federal Meat Inspection Act)的框架內進行鯰魚檢驗的權責;強制檢驗將成為常態。就在上個月,美國農業部剛剛對外發布了備受期待的鯰魚檢驗條例。
但是,據批評人士表示,無論在該項規定或檢驗條例中均未提及免除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在鯰魚檢驗方面的權責,這也意味著兩家監管機構將同時負責鯰魚檢驗的工作。
McCain和Coburn均認為該規定的目的是為了“限制”來自越南和其他國家和地區的鯰魚及諸如鲇魚的鯰魚類物種。
McCain表示,該規定“只是那些為自己家鄉州郡鯰魚產業的特殊利益服務的國會議員們所發起的最新一輪攻勢。這些議員中的不少人在《2002年農業法案》(2002 Farm Bill)時就嘗試提出類似的貿易保護主義策略,當時他們曾迫不及待地表達出欲將美國零售市場上的越南鯰魚(鲇魚)標示為鯰魚的行為視為違規的主張。其目的就在于為美國消費者購買越南鯰魚產品制造障礙,即便這些產品實際與美國出產的鯰魚并無二致。”但此舉并未奏效,相較美國本土鯰魚,因產品價格和生產成本方面的優勢,越南鯰魚仍然頗受美國消費者的青睞。(來源:第一食品網)